「視」事急先鋒社區支援服務(陪診、外出購物及辦事)使用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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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

「視」事急先鋒社區支援服務(陪診、外出購物及辦事)使用須知

活動日期:
地點:
名額:

1.基本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公眾或法定假期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6時(特別情況例外)。   

2. 申請方法:
首次使用服務人士:申請人須於服務日期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工作員會先安排上門家訪,協助申請及登記「視」事急先鋒服務,然後再安排義工配對工作。
非首次使用服務人士:申請人須於服務日期前最少十四天提出「視」事急先鋒服務申請,以便工作員安排義工配對工作。      
申請人可以透過以下2個途徑申請服務:
第1個途徑﹕於服務中心開放時間致電熱線電話2760-0100登記。   
第2個途徑﹕填妥服務申請表(於本會網頁www.hkbu.org.hk下載),電郵或傳真回本會服務中心,本服務電郵地址是sc@hkbu.org.hk。   
如有特別情況需要,請盡快聯絡工作員,職員收到申請後 ,會按情況進行審核及處理。   

3. 通知服務結果:工作員審核和配對義工後,會在服務日期前最少7個工作天致電申請人通知服務結果(特別情況例外)。義工的配對會由工作員負責,機構擁有安排服務的最後決定權。   

4. 收費計算:服務收費分為兩類
陪診服務方面:
收費為每小時$20,每次服務最少2小時。   
外出購物及辦事服務方面:
收費根據協議時間而定。服務使用者於使用外出購物及辦事服務前需要跟職員清楚陳述購物的內容,再由職員評估並與服務使用者定立協議之服務時間。於協議服務時間內之收費為每小時$20,每次服務最少2小時。如服務使用者最終使用服務的時數超過與職員定立協議之時間,超過協議的時數經職員評估後,將收回正價每小時$60。
陪診、外出購物及辦事首2小時服務後,以1小時為單位,每超過15分鐘則作1小時計算。(例子:如服務時間由下午1時開始,至下午4時15分,當日服務時數為4小時)。   
此外,義工在服務期間所有涉及服務的開支都須由服務使用者支付(如由接送點至目的地的交通費用)。   
服務使用者不須支付義工到達接送點和離開接送點後的交通費。   

5. 時間計算:以工作員確認服務時跟會員預約的日期和時間為準。如服務使用者遲到,會以預約的時間計算收費。但不包括服務使用者和義工自行配對的日期和時間。義工只會執行服務協定內的工作範圍,對於非協定內的工作,義工有權拒絕執行。   

6. 繳費方法:申請人需在完成服務後即時支付當天服務費用予義工,本會會以月結方式將收據寄給服務使用者。   
如服務使用者沒有支付服務費用,本會會記錄欠費,服務使用者須交回欠費才可申請下一次服務以及機構其他服務。   
完成服務後,工作員會有機會致電給服務使用者作服務意見跟進。   
如對上述資料有任何查詢,可以致電服務中心2760-0100與職員Annie聯絡。

「視」事急先鋒社區支援服務(陪診、外出購物及辦事)使用須知

1.基本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公眾或法定假期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6時(特別情況例外)。   

2. 申請方法:
首次使用服務人士:申請人須於服務日期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工作員會先安排上門家訪,協助申請及登記「視」事急先鋒服務,然後再安排義工配對工作。
非首次使用服務人士:申請人須於服務日期前最少十四天提出「視」事急先鋒服務申請,以便工作員安排義工配對工作。      
申請人可以透過以下2個途徑申請服務:
第1個途徑﹕於服務中心開放時間致電熱線電話2760-0100登記。   
第2個途徑﹕填妥服務申請表(於本會網頁www.hkbu.org.hk下載),電郵或傳真回本會服務中心,本服務電郵地址是sc@hkbu.org.hk。   
如有特別情況需要,請盡快聯絡工作員,職員收到申請後 ,會按情況進行審核及處理。   

3. 通知服務結果:工作員審核和配對義工後,會在服務日期前最少7個工作天致電申請人通知服務結果(特別情況例外)。義工的配對會由工作員負責,機構擁有安排服務的最後決定權。   

4. 收費計算:服務收費分為兩類
陪診服務方面:
收費為每小時$20,每次服務最少2小時。   
外出購物及辦事服務方面:
收費根據協議時間而定。服務使用者於使用外出購物及辦事服務前需要跟職員清楚陳述購物的內容,再由職員評估並與服務使用者定立協議之服務時間。於協議服務時間內之收費為每小時$20,每次服務最少2小時。如服務使用者最終使用服務的時數超過與職員定立協議之時間,超過協議的時數經職員評估後,將收回正價每小時$60。
陪診、外出購物及辦事首2小時服務後,以1小時為單位,每超過15分鐘則作1小時計算。(例子:如服務時間由下午1時開始,至下午4時15分,當日服務時數為4小時)。   
此外,義工在服務期間所有涉及服務的開支都須由服務使用者支付(如由接送點至目的地的交通費用)。   
服務使用者不須支付義工到達接送點和離開接送點後的交通費。   

5. 時間計算:以工作員確認服務時跟會員預約的日期和時間為準。如服務使用者遲到,會以預約的時間計算收費。但不包括服務使用者和義工自行配對的日期和時間。義工只會執行服務協定內的工作範圍,對於非協定內的工作,義工有權拒絕執行。   

6. 繳費方法:申請人需在完成服務後即時支付當天服務費用予義工,本會會以月結方式將收據寄給服務使用者。   
如服務使用者沒有支付服務費用,本會會記錄欠費,服務使用者須交回欠費才可申請下一次服務以及機構其他服務。   
完成服務後,工作員會有機會致電給服務使用者作服務意見跟進。   
如對上述資料有任何查詢,可以致電服務中心2760-0100與職員Annie聯絡。